索引号: 13563026/2023-096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丰宁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6-0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统计《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
2023-06-08 15时49分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常委会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四个统计工作权威文件,县委常委李东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风向标”“晴雨表”,也是研判经济形势、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中办、国办印发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四个统计工作权威文件,既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又彰显了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遵守“应统尽统、绝不造假”总基调,牢固树立统计的“红线”和“底线”意识,坚持实事求是,严防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坚决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会议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严重性、危害性,推动统计数据正本清源,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丰宁高质量发展。要聚焦自查自纠、梳理问题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统计督察、追责问责等行动举措。对标对表,挂图作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统计的指导和培训,全面提升统计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要深化统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研判,有效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