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2023 19 B
是否同意公开(是)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对政协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79号提案的答复
张春(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共有耕地150.1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26.26万亩,目前,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有20.83万亩。我们编制了《丰宁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计划2021年-2025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5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2026年-2030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3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高效节水3万亩。我县2021年-2022年实施新建高标准农田11.71万亩,其中建设完成6.21万亩,在建5.5万亩。2023年已下达任务5万亩。我们将在2021年至2023年建设16.75万亩,提前完成2021年至2025
年建设16.5万亩的建设任务。但由于全县耕地面积大,待建设面积大,且耕地多为山地,基础条件较差,水源条件差,在坡度治理、地力提升、连片平整等方面,亩均资金需求较大,对此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加快规划建设,加强后期维护,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严格落实粮食补贴等政策,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耕地地力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包者进行补贴,原承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包合同的约定补贴。同时,根据《河北省引导社会及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精神,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申报,对达到标准的,以亩均不高于1500元进行补助,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9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栗凤臣 0314-8012270
抄报:县政府办督查室 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