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对政协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28 17时11分浏览次数:

政府办       2023    25            B

政府办对政协丰宁满族自治县

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民宗社团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贵组提案,县民政局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到新丰路街道办进行调查研究,目前新丰路街道办12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不足3000户的3个,3000户左右的6个,4000户左右的3个,社区工作人员配备齐全,从目前工作量看并无明显超负荷运转情况。由于新丰路街道现有社区成立时间长,得到居民的事实认可,社区工作者对社区居民较为熟悉,有利于居民办事,同时房地产开发项目较少,社区人员基本稳定。如果重新成立社区,将打破原有社区的界限,居民的户籍等一些基础信息需要重新更改,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下一步,我们将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并且进一步优化现有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对于偏远小区我们将用建立社区服务站、社区志愿者队伍等方式,解决群众困难、满足居民的需求,同时维持社区的稳定和连续性。

二、增加社区工作者,由街道根据各社区实际管理人口数,按上级政策要求提出招录人员计划,报送到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招录。为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街道可以在现有的12个社区都组建社区工作服务站,在现有工作人员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列出需要招录人员数量,然后报送给县人社部门,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三、社区经费安排情况。按照省级标准要求,年初安排社区经费5万元/个、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个、党组织活动经费200元/人。2023年新丰路街道社区安排社区经费7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50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30.16万元。

四、关于“街道社区工作者只列支工资,无办公经费”情况,依据《关于印发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财预便签[2022]41号)文件中保运转要求,保运转人员范围按在编在职人员安排运转经费,长聘、公益岗、社区工作者为非编制人员,现行运转经费政策不包含上述非编制人员。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社区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恳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7月26日

领导签发: 夏利丰

联系人及电话:杨航   8012253

抄报:县政府办督查室  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