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8/2023-10770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3-08-2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外沟门乡骡子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丰宁振北2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外沟门乡骡子沟村(具体位置详见占地范围图)的土地,面积约0.040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丰宁振北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3]36号),用于丰宁振北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9月1日,由外沟门乡人民政府和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2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