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9/2024-0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0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征收和个人账户划拨方式调整情况的说明
2024-01-02 13时57分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省、市工作安排,我市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医疗保险征收职责模式划转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要求,将职工医疗保险征收和个人账户划拨方式调整为按月征收和划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全年划拨总额不变

个人账户划拨模式的变化,只是将全年划拨金额按月平均划入个人账户,全年划拨总额不变,参保人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二、不影响门诊住院待遇享受

个人账户月划拨金额虽然减少了,但不会影响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住院结算的待遇享受,参保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利用医保系统进行结算,仍可享受相应政策报销。

三、个人账户划拨规则

(一)2021年以后个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人员和社会化管理人员按月划拨个人账户为:57.68元-2.88元(长护)-18.26元(大额)=应划拨到个人账户36.54元。

(二)2021年以前个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人员和破产改制单位退休人员按月划入个人账户为:57.68元-2.88元(长护)=应划拨到个人账户54.8元

(三)其他单位按月缴费的,退休人员也是54.8元

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基数为34607元,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为2%,年度划入金额为692.14元,月划入金额为57.68元。

由于2021年开始个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人员和社会化管理人员不再一次性趸缴大额保险,而是按月缴纳。故以上人员在每月划拨个人账户时对大额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进行扣缴。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3103元(基数每年7月进行调整,使用到次年6月底),缴费比例为0.3%,年度扣缴金额为219.09,月扣缴金额为18.26元。

长护险缴费基数为34607元,缴费比例为0.1%,年度扣缴金额为34.61元,月扣缴费金额为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