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的通知》水保[2023]371号文件精神,丰宁满族自治县成功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也是河北省唯一入选示范县。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以“生态立县”作为发展战略,先后启动了千松坝造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张承坝上地区植树造林等重大骨干生态工程,全面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恪守“两山”理论,扛起“两区”责任,近年来,丰宁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通过不断总结创新,形成了荒山抓绿化、坡地梯田化、沟道拦淤化、川地节水化、河流生态化、水源优质化、村庄美丽化、产业绿色化的“八化”水土流失生态治理模式。水土流失面积由2011年的3003.43平方公里下降到 2022年的1326.2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实现了面积由“多”到“少”、强度由“高”到“低”的转变,出境断面水质检测达标率100%,取得了“小雨不下山、大雨缓出川、沙尘不上天”的显著成效,水土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做出了实质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