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8/2024-0985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丰宁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2-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承德市丰宁县滦河各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处置,强化落实成效,各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合力,推动滦河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成效。
强化组织管理,切实守河有责。丰宁县作为滦河发源地,深入开展最美两河源头建设,县级河长肩负属地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履职尽责。乡村级河长肩负属地管护主体责任,要加强日常巡查,加强监管执法,加强问题整治,做好环境清理,订立村规民约,劝阻、制止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河长办发挥“中枢”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制定年度要点、实施方案和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督查和考核,协调和处理河长交办的具体事项。
强化问题处置,切实做到护河担责。按照省巡河制度规定,县级河长每两月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2次。省河长办通过信息平台“河掌云APP”上传的巡河信息定期检查通报、每年列入考核内容。县级河长巡河前,开展“四不两直”行动,通过现场办公一次性解决到位;乡村级河长要全覆盖开展常态巡查、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末端解决、不留隐患。各县区河长办全程动态监管、提前预警提示,紧盯末端,关口前移,每周三前、每月10日前要对未开展巡河的以及一周内、一个月内未发现问题的村级、乡级河长发出“红色”预警、跟踪督办,必要时报告县级河长进行督导、约谈。
强化落实成效,切实做到治河尽责。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紧盯幸福河湖建设、防洪达标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项目,紧紧抓住项目建设“黄金期”“窗口期”,亲自安排、调度,靠前指挥、督导,确保项目建设落地落实。加强河湖岸线清理整治,紧紧把握枯水期、凌汛期、汛期、平水期四个阶段特征,精准施策、靶向治理。枯水期和凌汛期河道人员活动频繁,乱堆乱倒等问题反弹突出,要全面做好源头管控、河道清理、农业面源整治;汛期河道行洪和水质安全管控难度大,要全面清除“碍洪”问题、治理傍河村庄污染源;平汛期河道管理范围易发生乱搭乱建等问题,要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