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6/2024-0989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4-02-29 08时48分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丰宁满族自治县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按规定,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2.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应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2.申请接收渠道。

(1)书面形式申请。原则上,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电子信箱形式申请。申请人电子邮件形式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发送至丰宁应急局办公室邮箱(fnxajj@163.com 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对相关公文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的信息描述应详尽、明确,以方便受理,提高申请受理效率。    

(3)申请办理的注意事项。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宁丰巷338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9月份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4-8066222      值班电话:0314-8066231

邮    编:068350 

三、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丰宁县监察局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电子邮件

    

    

获取信息的指定方式(可多选)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所需信息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