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3/2024-1057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3-20 08时57分浏览次数: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现制定2024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广告导向监管,大力整治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全面提升广告监管效能,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导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依法严厉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法广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聚焦民生领域。要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药品、医疗、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烟草等重点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狠抓案件查办,提高办案质量,强力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坚决守护民生福祉。

(三)严管重点媒体。持续抓好传统媒体监管,加强对传统媒体指导和监管力度,要善于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精准发力,有效抑制辖区主要媒体违法广告可能出现的波动和反弹;加强各类互联网媒介监测监管,打击直播带货、明星代言等违法广告行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提高互联网广告执法办案能力;做好户外媒体广告治理,严肃整治城市和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问题,重点清理车站、城市主干道等重点区域违法广告,以及社区电梯违法广告。指导督促各类媒体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从源头降低违法率,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四)关注重要节点。结合我县实际,做好中秋、国庆等中华民族传统节假日及中考高考、公务员考试培训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广告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风险隐患。

三、整治重点

依法严厉打击导向问题违法广告,以及涉及民生领域、重点行业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以下类别违法广告:

(一)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违法广告,特别是宣传“特供专供军队、国家机关”“搭便车、蹭热点”以及恶搞经典的违法广告。

(二)含有色情、软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拜金以及其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四)制造“容貌焦虑”、宣传诊疗效果、使用患者名义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等内容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

(五)未经审查或篡改广审样件的,宣传“神医、神药”“健康必备”“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有效率”的,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六)普通食品、普通商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

(七)含有“承诺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升值”“融资”“风水”等内容的房地产违法广告以及“大棚房”广告。

(八)宣传“保本、无风险、保收益”或者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做推荐、证明的金融投资理财违法广告。

(九)宣传“保过、包过”“保上岸”“升学率、通过率”“出题老师任教”,或者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名义或形象做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违法广告;违反国家“双减”政策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广告。

(十)烟草广告(含电子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敏感性,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广告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降低广告违法率,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加强指导,抓早抓小。继续坚持预防为先、抓早抓小的工作思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及重点时段,采取发布广告合规提示、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法制宣传等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划清红线,督促各类广告市场主体切实承担广告审查主体责任,自觉杜绝违法广告。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坚决防止演变为舆情事件。

(三)加强监测,提升效能。局相关单位要积极完善和创新广告监测方式方法,落实属地广告监测责任,避免出现监测盲区。对上级派发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固定专人及时查看处理,确保查看率、处理率达到100%。

(四)加强执法,宽严相济。局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对存在导向问题违法广告以及涉及民生领域、重点行业虚假违法广告保持高压态势,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倡导“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的会议精神,落实“首违免罚”及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做到“过罚相当”,避免“一刀切”和“畸轻畸重”现象,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加强协作,齐抓共管。要积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利用各部门职能优势深化协作配合,将管人与管事有机结合,将治理违法广告与打击经济犯罪有机结合,通过联合检查、联合告诫、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协同监管,形成全面覆盖、齐抓共管、常态长效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