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9/2024-1040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南关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2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军营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024-03-25 15时21分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将军营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行政村、机关单位、相关企业

按照丰宁县安委会下发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将军营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经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将军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2日


将军营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将军营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巩固深化各单位督导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关口前移,着力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城市、安全素质、安全巡查、安全教育等方面扫盲区、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党委政府、上级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责任分工

安委统筹做好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行政村要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上级部门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实际和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领域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和保障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规范和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镇与,镇与机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分管领域的领导干部要每半年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报县安委办备案。在总结和完善领导干部包联督导机制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层层督促指导解决问题,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承德市“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结合我实际谁靠近谁牵头、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为基本要求,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所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所站,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相关所站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3.强化基层末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村安全生产分级包保责任体系,将责任细化到村、网格、岗位。建立健全“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乡两级加大对基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汇总、流转交办、核查整改、督查督办等制度,实现闭环管理、动态销号。建立健全“九小场所”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乡镇、消防救援队伍、公安派出所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员公示机制,统筹县、乡镇、村三级包保力量,逐步落实乡镇定期重点检查、村日常安全巡查和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自查等制度,重点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尾矿库、在建工地、小施工、燃气、消防等风险隐患排查。健全日常检查、专项督导、领导包联、督察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履责到位。

4.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教育”,推动全各行业领域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查漏洞、补短板、防风险、强监管,严防重蹈覆辙,根据市安委办每季度选取各地发生的、具有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案例,通过县、镇党委会议、政府会议,镇、村干部全体会议,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业务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党政班子成员,各安委成员单位领导,相关所站工作人员,相关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切实对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短板漏洞,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和12345、12350举报热线核查督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提醒通报、警示通报、“双对标”通报制度,建立完善督办工作台账,加大通报曝光、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6.各单位积极参与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同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村相关所站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燃气领域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工贸行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相关所站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和本行业领域安排,组织对上级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7.系统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及时跟进完善,按照国家、省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落实方案,在域内全行业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细化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解读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2024年2月至6月,各相关所站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准入关,对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对建设项目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或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为由降低安全门槛,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9.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0.完善政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1.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信息系统,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所站间分管负责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2.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矿山、尾矿库、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燃气、工贸、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矿山、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3.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按照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矿山、尾矿库、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特种设备、环保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大吨小标”货车违规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装应用安全装置。

14.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城市更新、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和“九小场所”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六)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15.以建成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完善城镇安全的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工作,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定期开展城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提升城安全发展水平。推进城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聚焦关键区域、重点部位,推动防控关口前移,不断提高城安全风险防范水平。按照《承德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承市安办字〔2021〕2号)要求,有序推动相关工作。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6.推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现高危行业、非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推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实物实操考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培训考试管理机制,推进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接入国家层面“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2026年底前,形成个人依法取证、企事业单位自主管理、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特种作业全工种登记、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及时报备,特种作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17.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18.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和紧急避险知识,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应急演练,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9.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解决标准缺失、交叉矛盾等问题。2024年,完善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各级企业普遍开展。

20.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1.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加大奖励力度、完善保密制度、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鼓励单位员工积极向本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2.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领域进行约谈通报。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引发事故。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分行业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安排部署下步整改措施。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与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3.综合统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救援力量体系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加强实战演练,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

24.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对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推动相关所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县有关部门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5.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方式,创新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燕赵行等活动组织形式,围绕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演练、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利用图书等受众较多场地设施,积极策划各类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因地制宜打造沉浸式安全体验基地,提高安全宣传群众参与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在县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26.深化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示范社区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时间步骤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至3月)。镇政府印发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相关所站制定相关行业领域方案,部署开展全各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参照级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于3月10日前将方案报安委办备案。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行政村、相关所站和各企业按照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十大行动和26小项具体内容。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治本攻坚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宣传报道等方式,推广有关相关所站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治本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级各所站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所站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会商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镇领导干部要定期研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成立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负责统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各及各所站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本地治本攻坚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认真宣贯、严格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河北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试行)》,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

(三)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提升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水平。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建立并严格实施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四)强化正向激励。镇政府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政绩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选用领导干部时,对成绩突出人员注意提拔晋升,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镇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巡查督查重要内容。要健全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