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8/2024-1054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丰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3-2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2024-03-28 16时46分浏览次数:

鱼儿山镇东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鱼儿山镇东滩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613公顷,其中农用地0.2613公顷(其中草地0.2613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27.044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儿山镇东滩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8.1134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1.567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鱼儿山镇东滩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80公顷,其中农用地0.0580公顷(其中草地0.058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6.00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1.8009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0.348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鱼儿山镇头道沟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鱼儿山镇土城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鱼儿山镇土城沟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207公顷,其中农用地0.4343公顷(其中草地0.4343公顷),未利用地0.0864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50.315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儿山镇土城沟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13.4850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2.605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鱼儿山镇土城沟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鱼儿山镇山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鱼儿山镇山咀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392公顷,其中农用地0.1392公顷(其中草地0.1392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14.407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儿山镇山咀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4.3222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0.8352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鱼儿山镇山咀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鱼儿山镇双井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鱼儿山镇双井子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304公顷,其中农用地0.2304公顷(其中草地0.2304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23.846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儿山镇双井子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7.1539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1.382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鱼儿山镇双井子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鱼儿山镇乔家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鱼儿山镇乔家营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406公顷,其中农用地0.1406公顷(其中草地0.140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14.552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儿山镇乔家营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4.3656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0.8436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鱼儿山镇乔家营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鱼儿山镇同胜永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鱼儿山镇同胜永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322公顷,其中农用地0.0322公顷(其中草地0.0322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3.332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儿山镇同胜永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0.9998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0.1932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鱼儿山镇同胜永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万胜永乡下洼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万胜永乡下洼子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553公顷,其中农用地0.2553公顷(其中草地0.0774公顷,林地0.1779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26.423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胜永乡下洼子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7.9271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1.531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万胜永乡下洼子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万胜永乡辛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万胜永乡下辛房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7114公顷,其中农用地3.7114公顷(其中耕地3.4382公顷,草地0.0576公顷,其他农用地0.215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384.129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胜永乡下辛房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115.2390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22.268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万胜永乡辛房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外沟门乡骡子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外沟门乡骡子沟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101公顷,其中农用地0.1101公顷(其中林地0.1101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11.395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沟门乡骡子沟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3.4186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0.6606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外沟门乡骡子沟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四岔口乡头道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四岔口乡头道河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609公顷,其中农用地0.1609公顷(其中林地0.0605公顷,草地0.1004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16.653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岔口乡头道河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4.9960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0.9654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四岔口乡头道河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四岔口乡榆树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四岔口乡榆树林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6号),用于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6公顷(其中草地0.057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03.5万元/公顷(69000元/亩),计5.961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岔口乡榆树林村委会)。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政[2020]16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1.7885万元。征收集体农用地风险基金按照征收面积与我县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别的10%确定,缴纳风险基金0.3456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四岔口乡榆树林村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宏伟      联系电话:0314-8066910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