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57/2024-1124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丰宁县大阁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1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大阁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及职责
2024-06-14 15时01分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大阁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立了由大阁镇政府、大阁镇各单位、各村委会等部门组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为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特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及职责。

一、组成及工作职能

 长:张惊鹭(大阁镇党委书记)

 员:于  浩(大阁镇人大副主席)

徐丽红(大阁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树国(大阁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东(大阁镇派出所所长)

杨立波大阁镇中心校校长)

张金龙(大阁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阁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于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在大阁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各相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由大阁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工作,负责大阁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相关政策制订,研究和部署大阁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实施过程中相关事宜。

二、工作原则

建立部门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商解决。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大阁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部门协调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

四、部门职责

1、大阁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联系药具服务中心及各村居委会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协调工作。

2、大阁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在大阁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与技术支持下,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接受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导检查等;对辖区内的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大阁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期督查考核制度,承担具体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4、各村居委会: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在辖区村民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等工作。

5、各学校:应设立校医与大阁镇中心卫生院联系,大阁镇中心卫生院要对其做好相关卫生培训指导工作,监测学校传染病发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

6、大阁派出所: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做好重症精神患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