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43/2024-1116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0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24-06-05 08时52分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质量,在坝上草原旅游旺季来临前,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旅游景区、旅游团队餐饮接待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含地方特色餐饮、农家)和沿线、游客集散地餐饮单位。

一、全面摸排,明悉情况。对坝上旅游景区、周边、沿线和游客集散地的餐饮单位进行摸排与统计,及时掌握此类餐饮单位季节性开、歇业,是否持证、从业人员变动和健康体检等情况。鉴于部分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接待单位、星级饭店在旅游淡季可能处于歇业状态,就餐、加工场所疏于维护、存在食品原材料堆压的情况,执法人员指导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厨房冷冻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就餐场所、加工场所、设施设备运行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对库存食材进行整理,处理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二、加强监管,规范经营。联合大滩分局加大对旅游景区、周边、沿线和游客集散地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旺季来临前提前介入,严防、严管、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通过监督检查与指导,强化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自查制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进行记录;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不使用安全风险大的野菜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及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加强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做好防鼠、防蝇、防虫、餐厨废弃物处理,定期检修设施设备,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制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

三、完善机制,促进提升。结合餐饮单位风险分级管理、明厨亮灶等工作的推进实施,鼓励并引导旅游景区、周边、沿线和游客集散地的餐饮单位引入“五化”“4D”等先进管理模式,维护良好的餐饮经营秩序,提升我县旅游餐饮业综合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56户次,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餐饮单位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