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
2024-07-18 15时34分浏览次数:
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明确工作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指南》《关于使用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农业农村厅职能和处室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详见附件:


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