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69/2024-1217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将军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8-2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委员会
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军营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的主汛期期间,极端天气频发,多次发生短时强降水,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塌方等灾害发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防汛指挥部的各项要求,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丰汛办[2024]24号)和《关于落实市委第146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通知》(丰汛办[2024]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1、各行政村作为防汛工作的主战场、最前线,要切实提高警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天气预警,加密对地质灾害点、险工险段、河道堤防的巡查,紧盯野外作业、养殖户、临山临河居民、痴傻呆苶人群等特殊群体的气象预警和提前转移,关注景区景点和外来游客的安全工作,明确各点位人员责任,进一步强化巡护检查和宣传引导,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2、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级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带领村两委干部严格落实村干部包片,小组长和网格员包户的工作责任,要详细掌握本村情况,强化综合协调和物资保障,确保防汛方案预案执行到位,不出漏洞。
3、各村要高度重视主汛期值班值守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主汛期期间,各村两委干部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做好工作信息上传下达和突发情况汇报处置工作,所有村两委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按照上级指令随时到岗备勤。主汛期期间,所有村两委干部外出离县在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后也要向包村负责人请假并报镇防汛办备案。镇纪委将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无故值班脱岗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或以上处理。在接到气象预警和县级指令要求到岗后,各村分管防汛副职要第一时间到岗开展防汛工作,对不及时到岗、拖延执行、落实不力的,给予诫勉谈话或以上处理;各村书记要及时到村协调开展防汛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对无故不到岗、工作不力的,经镇党委研究,给予责令检查或以上处理;其他村两委干部要及时到岗,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保障防汛工作有序开展,对拒不配合、落实不力的,经镇党委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理。
4、各包村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包村职责,带领包村干部深入村组,对隐患点和特殊人群逐一研判,指导各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避险转移方案,备足防汛物资,确保安全度汛。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置突发事件,严禁脱岗、饮酒或对上级防汛指令置之不理、拖延不办等问题,全体干部要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保持通讯畅通,遇强降雨预警时,按照指令及时上岗到村开展防汛工作,对落实不力的,经镇党委研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5、全体镇村干部在开展防汛工作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和工作安全,在排查、抢险或应急转移过程中,要量力而行,遇到特殊情况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形,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避免发生次生问题。
中共将军营镇委员会
将军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