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7/2024-12380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丰宁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4-09-1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于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油价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22〕80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目标
确保我县农村道路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客运服务的覆盖率和通达深度。
二、具体安排情况
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共计305.03万元,其中:费改税补贴部分205.13万元,涨价补贴部分99.90万元。
(一)费改税补贴。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部分205.13万元,按照(冀交财[2024]156)号文件精神,每辆车每年按照实际运营天数发放补贴。
(二)涨价补贴。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部分99.9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我省农村道路客运发展,包括农村道路客运实行公交化运营补贴、服务建制村通客车的三级及以上在营汽车客运站运营补贴、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运行补贴。
三、监督管理
在日常检查中如发现车辆停驶时间超过1个月的,扣除当月油补。超过6个月停驶的扣除相应油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确保政策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要统筹推进政策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以保障从业者基本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