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11/2024-12279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9-0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教育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讲法律、知敬畏、守规矩,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2024年8月29日,丰宁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司法局主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各司法所所长、派驻干警和315名矫正对象参加培训。
会上,通报8月份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处罚案例,训诫9人次、警告1人次。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六章,学习法律知识后,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在线体验监狱生活》警示教育片,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缓刑不等于无刑,缓刑期虽无“高墙”束缚,但有“红线”约束,一旦越过“红线”,将被收监入狱,自吞苦果,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切勿以身试法。
活动结束后,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铁良强调,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抽查和走访常态化,关注重点人员,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督管理规定。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为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敲响坚守法律底线的警钟,绷紧了矫正之弦。下一步,丰宁司法局将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化核查和监督教育工作,对思想有波动、情绪不稳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切实预防再犯罪事件发生,筑牢我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