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8/2025-1576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5-06-0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外沟门乡外沟门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外沟门乡外沟门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面积约0.58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1]5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调整的复函》,用于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18日,由外沟门乡人民政府和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7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外沟门乡大河西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外沟门乡大河西村(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的土地,面积约0.407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1]5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调整的复函》,用于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一期65.8MW风电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18日,由外沟门乡人民政府和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7日。本公告可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fengning.gov.cn/。
特此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