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9/2025-158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6-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及特殊病门诊相关政策
2025-06-10 16时12分浏览次数:

一、医保认定的慢性病及特殊病种类

门诊慢性病:(1)冠心病;(2)高血压;(3)糖尿病;(4)脑血管病后遗症;(5)甲状腺功能减退症;(6)甲状腺功能亢进症;(7)慢性肾炎;(8)病毒性肝炎;(9)肾病综合征;(10)帕金森氏病;(11)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心力衰竭;(13)风湿性心脏病;(14)支气管哮喘;(15)类风湿性关节炎;(16)骨坏死;(17)骨髓纤维化;(18)脊髓空洞;(19)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0)结核;(21)精神病;(22)大骨节病;(23)克山病;(24)艾滋病;(25)癫痫;(26)系统性红斑狼疮;(27)肝硬化。

门诊特殊病:(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治疗;(4)白血病;(5)血友病;(6)再生障碍性贫血;(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8)重性精神病;(9)肺动脉高压。

二、门诊慢性病支付政策

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为年度累计200元,支付比例为50%。

(一)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支气管哮喘等8个病种,年度基金最高支付500元,超过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

(二)其他19种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超过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

三、门诊特殊病支付政策

不设起付标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四、申报程序

参保人员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上进行申报,在手机上查看申报认定进度和结果。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身份证、医保卡、诊断书、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县医院、中医院、县二院、承德市中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等待评审医疗机构自行评定。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电话:5979847、5979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