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89/2025-1580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6-1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5年6月10日,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工作人员在稽核中发现,丰宁满族自治县平安口腔诊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成口腔诊所,以上两家医疗机构不具备功能完备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视频监控不符合医保相关要求,不能持续符合河北省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要求,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做出如下处理:
1、取消以上2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定点。
2、禁止悬挂医保定点资质标牌。
3、自2025年6月11日起发生的门诊医保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稽核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