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28/2026-0113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丰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6-04-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非公证继承公示(薛淑琴)
2026-04-08 14时51分浏览次数:

权利人:薛淑琴,身份证号:132627XXXXXXXXXXXX,202634日死亡薛淑琴父亲姓名薛振有,身份证号不详,于1978年去世,薛淑琴母姓名李金玉,身份证号不详,于1949年去世均先于薛淑琴去世,薛淑琴配偶王冠德,身份证号:132627XXXXXXXXXXXX,于2012年2月28日去世,先于薛淑琴去世,2020年已经办理了公证继承,产权已由薛淑琴继承,薛淑琴与王冠德系原配夫妻,共生育四个子女,长子王臣,身份证号为132627XXXXXXXXXXXX次子王彦,身份证号为132627XXXXXXXXXXXX长女王丰,身份证号:132627XXXXXXXXXXXX,次女王宁,身份证号:132627XXXXXXXXXXXX无其他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薛淑琴去世后遗留楼房一处,位于大阁镇西街6号人行家属楼4-201户为薛淑琴单独所有产权建筑面积114.089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冀(2020)丰宁满族自治县不动产权0000096号,薛淑琴父母先于薛淑琴去世以上房产份额应由长子王臣、次子王彦、长女王丰、次女王宁共同继承,长子王臣、长女王丰、次女王宁表示放弃继承此套房产的继承份额,所以薛淑琴遗产份额由次子王彦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_2026年4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行政审批局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