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3097/2018-0082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丰宁县法院
成文日期: 2018-09-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法院2017年决算公开
2018-09-10 16时37分浏览次数: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部门概况
一法院部门机构构成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综合事务。
2、政治处 负责管理本院机构编制、党建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本院非法官考试录用和进人审核等工作。
3、研究室 负责全院的调研、信息、工作简报、通讯报道、编写法院年鉴、院志、本院综合文件报告等工作。
4、立案一庭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等工作。
5、立案二庭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
6、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
7、民事审判一庭依法审判和指导本院的民事审判工作等。
8、民事审判二庭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经济案件。
9、民事审判三庭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家事案件。
10、行政审判庭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案件。
11、审判监督一庭 负责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审判不服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等。
12、审判监督二庭负责办理上级或监督机关要查报结果的案件等工作。
13、执行庭 负责执行本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等工作。
14、法警大队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警卫法庭、押解犯人、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执行有关事项等工作。
15、下设九个基层法庭(大阁人民法庭、凤山人民法庭、窄岭人民法庭、土城人民法庭、鱼儿山人民法庭、大滩人民法庭、选营人民法庭、外沟门人民法庭、下庙人民法庭)
负责依法审理辖区内的一审民事案件和审理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等工作。
法院2017年部门职责
法院2017年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依法审判由检查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拆的案件。
3、依法受理上级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4、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的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5、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
6、办理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51.13万元,本年支出2551.1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51.13万元,本年支出2551.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缴入财政专户0万元,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551.13万元,比年初预算2284.62万元多266.51万元,比去年收入2670.66万元,减少119.53万元,减少原因是因为非税收入返还和转移支付均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2551.13万元,比年初预算2284.62万元多266.51万元,比去年支出2670.66万元,减少119.53万元,减少原因是因为非税收入返还和转移支付均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551.1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1.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82.03万元,比预算95.51万元减少13.4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公车数量减少、维护费用降低。比上年减少1.88万元,同比减少2.24%。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30万元,同比减少2.37%。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0%。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3万元,同比减少2.38%。变动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送达方式转变为邮寄送达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73万元,同比减少1.71%。本年公务接待351批次,2451人次。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0%。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总体绩效目标: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司法职责
树立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思想,狠抓执法办案,不断提高审执质效,努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推动平安丰宁建设。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认罪认罚、从轻从快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最高院指定审理的新类型案件,积极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妥善审结非法侵入计算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坚持依法严惩、惩教并举。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县域经济稳定。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原则,妥善处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想定位,妥善审理房地产开发产生的权属、物业、取暖等民事纠纷,全力支持县委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对接京津、产业转移引发的纠纷案件,确保重点项目接得住、接得好,顺利落地生产达效。平等保护合法产权,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 妥善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行政审判引导职能,助力法治丰宁建设。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协助行政机关惩治行政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协助森林公安局共同打击违反封育禁牧政策的违法行为。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协助国土局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垃圾清运费征收行政行为。引导公民对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先确权后诉讼,引导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及时履行企业退休养老保险义务,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均被采纳。
(四)着力构建执行工作新格局,有效缓解执行难。
多次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专门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分析原因,制定举措,形成法院党组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出重拳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紫塞风暴、飓风行动等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与县电视台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派驻记者跟踪报道执行工作,播放游走字幕,曝光失信人员名单。通过电子查控系统,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法院互联网数据库。运用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与金融机构、房地产、交通等部门协调,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利用天网、雪亮工程设施,与公安各派出机构形成临控机制。
二、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为导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全县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工作思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创新和改进司法为民举措。一是对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引入银行、邮政系统方便当事人缴费、退费和法律文书的快速送达。继续推行网上预约立案、网上诉讼服务、12368服务热线,构建诉讼服务大平台。二是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扩大小额速裁程序和诉前鉴定程序应用,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缩短审限周期。三是搭建诉讼调解平台,与县司法局联合设立律师援助工作室,设立医疗、交通行业调解委员会,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形成诉前调解机制。成立家事审判庭,设立温馨调解室,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和互联网+诉非衔接,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四是坚持院领导信访值班制度,把视频接访、网上信访作为重要抓手,通过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加大了对非法访无理访和闹访人的处置力度。五是一乡一庭工作运行平稳,注重六项职能,对各驻乡法庭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一是以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为重点,积极谋划精准扶贫工作思路。。二是组织党员干警切实投入精准扶贫。组织一联五对接任务,积极联系慰问贫困户,协助乡镇做好十九大维稳,受到乡镇领导好评;三是强化与省法院驻丰宁三个扶贫工作组的沟通与联系,帮助协调牵线,解决驻村工作组遇到的实际问题,助力扶贫工作组进行项目建设。
三、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质效
在县委坚强领导、政法委的协调推动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县法院加快改革速度,全面攻坚克难,深化机制创新,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司法业务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员额法官严格按照办案标准审理案件,采用大循环分案方法,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二是完成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套改工作,形成员额法官、司法辅助和三类(行政事务、党务工作、后勤保障)人员的工作序列,并严格按照序列进行管理。三是制定《员额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发放。四是坚持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加强对员额法官的管理,制定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五是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会议职能,凡是涉及拆迁、项目建设、集团诉讼、重大案件(标的额较高)等八类案件,实行员额法官负责、庭长管理、专业会议讨论制度。
(二)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制度。一是成立由13个基础单元组成的三个审判团队,形成家事、破产、医疗等多个专业化审判小组,实行以1+N+N的审判模式,给予审判人员充分的审判权,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是制定出十一项审判管理措施,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和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司法的透明度。三是成立刑事、民商事、立案、审判监督专业法官会议,着重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杂症和统一裁判尺度的问题,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三)建立有效的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工作制度。出台监督举措,让审判团队有章可循,确保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有据可依,达到行权必有责,权责必相当的管理要求。二是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全程公开,案件庭审过程依法录音录像,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网上公开,使案件审理过程全程留痕,形成了法院对法官审判权力的无形约束。
四、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党性观念和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大力加强党建工作,扎实推进法院队伍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明确重点目标任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争创一流
(一)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针对法院工作实际,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机关院内车辆停车秩序,规范文明用语,规范干警着装,法院队伍司法形象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警集体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等专题片,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厚德明礼,心法致公的理想信念,确保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勤勉敬业,充满能干事,干成事的激情和正能量。
(二)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重要作用,敢抓敢管,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各个方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党建工作深入到审判团队和一乡一法庭中,使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大力宣扬法院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利用走廊、大厅、家事审判庭等场所营造传统文化氛围,形成文化墙,道德厅。开展讲述法官好故事,唱响法院好声音主题微电影活动。
(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人服制度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队伍硬件建设,为每一名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为司法警察配备高标准的对讲机等装备,不定期对法警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着力打造专业化队伍,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干警人身安全防护。
(五)加强监督执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纪检组长上廉政教育课、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全院干警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等方面监督检查,增强干警廉洁司法意识;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开展廉政谈话,签字背书形式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对各庭室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责,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五、加快推进数字法院、智慧法院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执法办案中的支撑作用,推动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全面应用, 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是强化智审1.0等六大系统的应用,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信息化应用检查和月通报机制,强化有针对性地培训,确保全员参与、全员达标、全员运用。二是强化网上办案和移动OA办公系统的应用,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网上办案,法院间查阅移送电子卷宗,支持诉讼参与人网上查阅电子卷宗。三是大力推进三方庭审办案系统的建设与应用,降低刑事犯罪押解风险,提高庭审效率。按照省法院要求推广电子送达、庭审语音自动识别、在线视频调解等新技术应用,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司法效率,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
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五大平台科技化进程,改造新建11个数字化审判庭,实现每个庭审都能同步录播与直播。提高案件公开率、裁判文书公开率。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2018年,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服务县域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着力解决执行难,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和精髓。加强业务学习,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
2、加强刑事审判,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惩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人身伤害、盗窃、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机制。
4、加强民事审判,依法维护民生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买卖、租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各类商事案件,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合法权益,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5、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做好全市家事审判现场办公工作会议相关工作,建立家事审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6、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实现简易案件快速审,复杂案件精细审;推进诉前调解程序运用,实现诉非有效衔接。2017年决算公开.docx7、成立速裁团队,对法律关系明确、小额、无争议等类型案件快速审结,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审。
8、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强化司法审查职责,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举证责任,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9、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多措并举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兑现群众合法权益,达到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10、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构建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司法组织机构新体系。加强审判团队管理,对员额法官科学调配,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法官团队。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制度,为法官依法公正裁判提供参考意见。
11、加强审判管理,将2018年作为案件质量年,严把一审案件审判质量关,并对上年度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全面提高案件质效。
12、加强党务工作,夯实基层党组织。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定期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
13、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打好脱贫攻坚战。
14、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安全设施提档升级,保障干警人身安全。加强法警业务培训,培养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警察队伍。
15、推进智慧法院、数字法院、文化法院建设。加强审判业务系统智慧升级,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支持,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编写法院年鉴,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16、加强制度建设,编写规章制度汇编,形成用制度管人、人服制度的良好局面。
17、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树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建立巡查常态化机制,对队伍工作效率、纪律作风等进行巡查督导。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670.33万元,比2016年减少158.37万元,减少19.1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六)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决算公开.docx

2017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