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4 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六批)的通知》(财农〔2024]33号)和省水利厅分配意见,现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 1),用于抗旱救灾相关工作,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 2024 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5 抗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请见附件:
〔2024〕63.docx
〔2024〕63附件1.xls
〔2024〕63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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